2005年12月29日

立院通過禁止體罰

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下午通過禁止體罰納入教育基本法,教育部表示,禁止體罰通過立法,是彰顯尊重學生人權的精神;推動反體罰多年的人本教育基金會也說,這是全台學生最好的新年禮物。


教育部常務次長周燦德指出,教育部一向反對體罰,立法院通過禁止體罰納入教育基本法,符合教育部反體罰的精神,更反映了尊重學生人權與學生對身體自主的精神。


周燦德說,禁止體罰將有法律明文規定,並不代表教師必須在管教學生方面退縮,而是更積極承擔學生的輔導與管教責任。


他說,教育部將蒐集資深優質教師的輔導管理經驗,讓現職教師進修觀摩,師範學生也將修習班級經營管理與輔導相關課程,在進入職場前先建立零體罰觀念。立法禁止體罰的另一個積極面向,是必須從小教導孩子情緒管理,與老師有良好互動,


周燦德表示,未來教育部將積極宣導禁止體罰的法治教育,讓老師了解如果對學生施以體罰,將必須負刑法與民法上的相關責任。


推動禁止體罰納入基本法的人本教育基金會,對於這項消息感到相當欣慰;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秘書蕭逸民表示,關於反體罰,該說的話已說過很多遍了,今天只想告訴全台學生,這是立法院送給他們最好的新年禮物。



【2005/12/28 中央社】

禁止體罰當然是一件好事,但是什麼樣的處罰算是體罰?則見人見智。希望立法後,學生不會因此而有過度解釋體罰的案件發生,不然身為一個老師真不知該如何教導學生。


 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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