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9月13日

[新聞]師管教過當 國小3年級生狂哭自殘


師管教過當 國小3年級生狂哭自殘自由 更新日期:"2008/09/13 04:09"

〔記者林曉雲/台北報導〕台北市爆發老師疑因管教過當導致兩名國小學童受不了壓力,出現咬指甲或剝指甲致流血,還先後至精神科就診,進而轉學及申請在家自學的事件。

53條班規伺候 畫X處罰

龍安國小林姓老師被家長投訴,在帶三年級導師班時,上課時會暴怒拍桌子,還訂定了多達53條的班規,若學生之間發生爭執或糾紛時,告狀的小朋友必須用「訴狀」寫明事件緣由和經過,老師再介入處理,此外,用OX制度管理學童,也有學童受不了一直被打X,回家狂哭,甚至拒絕上學。

因爭執報告老師 得寫訴狀

投訴家長劉媽媽和葉媽媽表示,小孩升上三年級時都說老師好凶,上課時會暴怒罵人,還會拍桌子凶學生,而老師的管教方法也匪夷所思,小朋友之間發生糾紛時,被欺負的一方去跟林老師講,林老師就叫小朋友回去寫「訴狀」,把欺負他的同學姓名、事件經過等寫在紙張上,再交給老師處理,問題是三年級小朋友怎麼會寫「訴狀」,因此就減少了同學告狀的情形,因為即使被欺負,跟老師講也沒有用。

被記太多╳ 不准下課如廁

不僅如此,劉媽媽和葉媽媽說,老師訂定制度,在班級白板上登載學生姓名後,有好表現打O,有違規就打X,問題在於老師的標準很嚴苛,書包沒放好就打X,午睡趴著被看到眼白也打X,他們的小朋友可能一天就被打了十幾20個X,本來上學是去學習,結果變成一再被否定和受傷,敏感或自尊心強的孩子,自然承受不了如此壓力。

劉媽媽則說,累積到一定數量的XX後,老師會處罰學生不准下課,她的孩子曾被林老師處罰,要他上午4節都不准下課,結果小孩太老實,連廁所都不敢去上,憋尿憋了整個上午。

劉媽媽和葉媽媽表示,老師訂定的班規多達53條,如果有小朋友違反規定,就會在放學後被留下來,罰寫班規幾十遍,有學生在放學後無法去上小提琴課,家長才知道被老師留下來抄寫班規,問題在於有必要如此嚴苛對待僅10歲的孩童嗎?

學童剝指甲解壓 找上精神科

劉媽媽和葉媽媽先後發現自己的孩子開始咬指甲或剝指甲,葉童甚至剝到十指流血,劉媽媽和葉媽媽都說,孩子說不想上學時,起初她們還為老師說話,認為是自己的小孩小題大作,後來才發覺事態嚴重,趕緊帶去給台大或榮總的兒童精神科醫生診治,醫生建議儘快脫離環境,葉姓男童已先轉學,劉姓男童則先在家自學。

劉媽媽和葉媽媽說,原本她們不想投訴,但在聽到三年級上學期的班長,在下學期也因為被打了好多X,回家狂哭後,為了不要讓更多的小孩受害,決定鼓起勇氣公開小孩受害情形。

《校方指該師優秀 為她抱屈》

自由 更新日期:"2008/09/13 04:09"

〔記者林曉雲/台北報導〕龍安國小林老師昨天在學校接受記者訪問時,承認她的確曾經拍學生桌子,也的確訂有班規、「訴狀」及OX等管教方式,但她表示,她的目的在提醒小朋友要守秩序,拍桌子也只是針對班上患有亞斯伯格症的一位同學,在有家長反映會嚇到其他小朋友後,她就沒再當著全班面凶這個小孩。

師坦承對亞斯伯格學童拍桌

林老師表示,班上有一名亞斯伯格小朋友,學童的媽媽也同意老師,在小朋友不乖或發作時,要用凶的方法來管教,因此她的確曾經拍這名學童的桌子,後來有家長反映嚇到其他小朋友,她只拍過幾次,後來這名學童不乖時,她就會帶他到教室外去管教。

至於訴狀一事,林老師說,小朋友之間常會為了很小的事就跑來告狀,如果她只忙於處理小朋友的告狀,就沒有時間處理別的事情,因此才會要求小朋友先把告狀的事寫下來,她再處理,只是寫在紙條上,並不是「訴狀」,而如果是小朋友之間打架,有危險情形,她就會立即處理。

而OX管教方法,林老師說,也有家長很支持,但升上四年級後,她先給每名同學3個O,代表肯定每名同學都是好小孩,已做了一些改變。

校長曹麗珍及校方行政人員都替林老師叫屈,認為是投訴家長有狀況,學校及老師都已盡力在幫助學生及家長,曹麗珍表示,林老師年紀輕,在龍安國小服務5年,是很優秀的老師,班上有亞斯伯格的同學,本來就非常辛苦,也有其他家長為林老師抱不平,本來校方要安排劉姓及葉姓學童轉班,但後來兩位家長從轉班審查會中提前離席,最後葉姓學童決定轉校,劉姓學童是資優班學生,目前則在家自學,校方還是展開雙臂歡迎他回來。

Comments

簡單的說,亞斯伯格是高功能的自閉症,孩子習慣從自己的角度看世界,說是星星的孩子也不為過。曾幾何時我們不都是孩子,也曾用自己的角度看世界,只不過我們更容易接受規範,被同化。

新聞中教師使用的班級經營方式相信很多教師曾使用,都是幫助孩子自我管控,練習班級自治,本意是好的。教師需要釐清特殊孩子的接受度,並教導孩子面對與想出面對的方式。

同時,教師還是希望家長能直接和教師溝通,對孩子當下面對的問題比較容易解決,對孩子比較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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